今天給大家總結一下住建部資質延續的問題。
包括綜合問題、試點地區的試點資質延續問題以及系統填報時的注意事項。
一、資質延續綜合問題答疑
1、部批資質延續考核哪些內容?
答:延續不考核企業業績!
勘察設計(甲級及部分乙級) 資質延續:對注冊人員考核很嚴,主要考核注冊人員的數量和專業,系統進行勾選;
對于技術負責人、非注冊(主導專業)人員填寫基本信息及項目業績,業績不要求入四庫一平臺。
注意:設計資質此次延續暫不考核注冊公用設備、電氣、化工,這三個專業可以使用注冊人員,也可以使用職稱人員,職稱人員需要滿足學歷、職稱、工作年限要求,主導非注冊人員需要填寫項目業績;
施工一級資質延續:不考核企業業績和技術負責人業績,只考核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
監理甲級資質延續:企業業績和人員業績都不考核,甲級按照乙級標準提供人員。
2、建筑市政類資質延續時,人員業績考核入庫嗎?
答:目前所有的政策里都沒有這個要求:建辦市[2017]67 號文提出了建筑市政考核入庫業績,住建部資質常見問題第32條中明確了甲級資質升級、增項、新申請需要考核入庫業績,即延續不考核入庫。
3、哪些資質需要延續?
答:住建部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
①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即日起可向住建部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
就是說之前統一延期到今年年底的部批資質,現在就可以向住建部申請延續;
②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屆滿的,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向住建部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
即在資質有效期前3個月申請延續,可以根據企業資質到期情況,提前進行準備。
4、按照什么標準政策進行延續?
答:勘察資質參考2013年標準
設計資質參考2007年標準
施工特級資質參考2007年標準
除特級外的施工資質參考2014年標準
監理資質參考2007年標準
相關政策:當年配合標準出臺的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
5、三部委資質在哪里延續?
答:在住建部延續。三部委資質的頒發機構也是住建部。
6、設計資質向住建部申請延續時,是否考核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和注冊化工工程師?
答:暫不考核。
7、正在申報乙級升甲級/綜合資質等,現在要不要延續?
答:只要還沒公告,證書還沒批下來,原資質該延續一定要延續。
二、試點地區的試點資質延續答疑
1、持有試點地區下發的資質證書怎么延續?
答:①在試點期間頒發的試點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見住建部資質申報常見問題-通用問題第15條);資質到期需要延續的,由住建部辦理;
②原住建部頒發的資質,因變更等情況證書變為下放地區住建廳頒發的,資質到期也需要在住建部辦理延續;
以上①、②兩種情況的資質,建議企業在四庫一平臺查詢一下企業資質有效期,因為部下放試點期間,企業資質有效期有可能會發生變化,尤其是部批權限的資質。
以上①、②兩種情況的資質,在住建部辦理延續時,除企業資質申請表之外,還要額外上傳一個附件材料,即原發放證書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要求出具的企業資質核查意見(住建部在資質申報常見問題-通用問題第15條發放了統一格式文件);
企業資質核查意見由住建廳、申報企業蓋章,掃描上傳。
2、同一張資質證書上既有部下放審批權限試點資質,又有省級權限審批資質的,怎么延續?
答:日前,山東省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到:同一張資質證書上既有部下放審批權限試點資質,又有省級權限審批資質的,企業需按照審批權限分別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或各市具有資質延續審批權限的部門提出申請。
這種情況,需要分開辦理。其他沒有出政策的省份,可以參考這條。
注意,下放省份,在向住建部辦理資質延續的時候,還需要提供由省廳出具的企業資質核查意見,需要的系統會有提示,以系統為準。
三、系統填報時的注意事項
1、一本證書上有多個資質需要延續,是同時填報還是一個一個填報?
答:①每一個資質的延續分別進行填報,每一個資質的延續算一個申報事項;
②登錄平臺后會顯示企業所有資質列表,如果與資質證書上顯示的資質不一致,說明數據有錯誤,需要抓緊聯系住建廳,建議企業及時核對資質證書與四庫一平臺上顯示的資質信息是否有出入。
2、申報系統中的注意事項
答:①企業基本信息是從數據庫里調出來的,有些可以根據現在情況進行調整;
②系統填寫中途可以保存;
③注冊人員不是自行填寫,而是調取數據;
④填寫完畢后申請表是由系統自動生成,下載、打印、蓋章掃描、上傳;
⑤持有試點地區下發的資質證書延續時,務必上傳住建廳出具的企業資質核查意見;
⑥點上報、確認后,申請事項無法撤回,也不能修改。
四、匯總:資質統一延期的省份
五、匯總:各省資質延續政策
序號 | 省份 | 發布時間 | 文件名稱 |
2023/10/16 |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 ||
部下放省份 (PS:部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試點資質,向住建部申請延續,需要提供省廳出具的《企業資質核查意見》) | |||
1 | 浙江 | 2023/10/25 | 持有省建設廳核發的試點資質證書企業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資質延續、重新核定等事項前如何獲取省建設廳出具的企業資質核查意見? |
2 | 山東 | 2023/10/26 |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3 | 貴州 | 2023/10/27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 |
2023/11/6 | 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事宜的溫馨提示 | ||
4 | 廣東 | 2023/10/31 |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
5 | 內蒙古 | 2023/10/31 | 如何在住建部辦理試點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常見問題解答 |
6 | 海南 | 2023/11/1 | 關于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延續等事項通知 |
7 | 河北 | 2023/9/22 | 關于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有效期延續有關事項的公告 |
2023/11/7 | 關于做好全省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 ||
8 | 江蘇 | 2023/11/6 | 關于建設工程企業報住建部辦理延續事項的提示 |
未下放省份 | |||
9 | 四川 | 2023/2/27 |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延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的通知 |
2023/11/7 |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繼續延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的通知 | ||
10 | 西藏 | 2023/10/19 | 關于我區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 |
11 | 天津 | 2023/10/24 |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
12 | 北京 | 2023/10/24 |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于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審批、延續 有關事項的通知 |
2023/11/6 |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 ||
13 | 寧夏 | 2023/10/26 |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
14 | 河南 | 2023/11/6 |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
15 | 江西 | 2023/11/9 | 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
16 | 云南 | 2023/11/10 | 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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